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
〖壹〗、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核心内容为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疫情防控,涵盖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减免及亏损结转年限延长等措施 ,具体如下:企业所得税优惠设备一次性扣除 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
〖贰〗、免征个税政策依据: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政府规定标准包括各级政府规定的补助和奖金标准。
〖叁〗、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的4个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税收优惠文件中 ,明确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以及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包括现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肆〗 、单位发放的符合条件的新冠物资,即使福利费已超标,也不需要并入工资缴纳个人所得税 。
〖伍〗、《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号)第五条明确 ,对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提供的文化演出服务属于生活服务,无论选取一般计税方法还是简易计税方法 ,均可以按规定享受上述免征增值税政策,不受36个月限制。
〖陆〗、疫情期间,符合条件的个人捐赠支出可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

疫情期间国家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所得税部分)
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 ,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政策内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其生活服务收入可免征增值税(部分政策已到期,需以最新文件为准)。企业所得税相关优惠政策小型微利企业减免 适用对象: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 、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企业 。
疫情三年国家针对民营企业所得税的支持政策主要包括税收减免与缓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补充享受 、小微企业优惠落实及地方性奖补等措施。具体如下: 税收减免与缓缴政策国家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企业实施所得税减免 ,并允许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期间免收滞纳金。
疫情期间,国家先后出台了三批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税费优惠政策 ,具体梳理如下:支持防护救治方面的税费优惠 免征个人所得税:取得政府规定标准的疫情防治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单位发放的预防新冠肺炎的医药防护用品等实物(不包括现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
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最新热点问答!
对方为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 ,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 、收款金额等信息。捐赠税收政策: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发票勾选确认税控设备在手中:若税控设备在纳税人手中 ,则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正常勾选 。有CA证书但设备不在手中:若税控设备不在纳税人手中,但是纳税人有CA证书,则能够通过电子税务局跳转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纳税人放弃免税、减税后,可按适用税率或征收率开具专票。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热点问第七期、第十期)明确,放弃减税后仅需就特定业务按3%缴税,不影响其他业务享受优惠。
其他收入的优惠适用未开具3%征收率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其他应税销售收入 ,仍可适用减征政策,即按1%征收率申报缴纳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发布的《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热点问第十期)》第5问明确指出,小规模纳税人仅需对开具3%专票的业务按原征收率申报 ,其余业务不受影响。
实际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热点问第九期)》,13号公告调整的征收率不影响39号公告规定的抵扣规则。企业仍可凭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 、水路等客票 ,按39号公告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
刚刚!税务总局连发4个免税文件!这些补助通通免个税!1月1日起开始执行...
〖壹〗、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的4个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税收优惠文件中,明确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以及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包括现金) ,免征个人所得税,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贰〗、福利费 、抚恤金、救济金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福利费指从企业、单位福利费或工会经费中支付的生活补助费;救济金为政府民政部门发放的生活困难补助费 ,二者均免税。
疫情捐赠物税务处理
企业捐赠的税务处理 税前扣除政策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 。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应对疫情的物品,同样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需注意,捐赠用途需明确用于应对疫情 ,且捐赠渠道需符合规定。
疫情期间物资捐赠的税务处理主要分为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增值税及相关税费免征,以及申报方式三方面内容 。
税前扣除政策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指引》第10点规定,捐赠物资的税前扣除需分情况处理: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企业或个人捐赠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 ,允许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时全额扣除。
疫情三年国家对民营企业所得税的支持政策的通知
〖壹〗、疫情三年国家针对民营企业所得税的支持政策主要包括税收减免与缓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补充享受 、小微企业优惠落实及地方性奖补等措施。具体如下: 税收减免与缓缴政策国家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企业实施所得税减免,并允许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期间免收滞纳金 。
〖贰〗、申报要求:在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 ,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适用延长亏损结转年限政策声明》,填写纳税人名称、识别号 、所属行业,并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占比符合条件。
〖叁〗、疫情期间国家对小微企业的税务优惠政策涵盖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及其他税种 ,具体如下:企业所得税优惠年应纳税所得额分段减免: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实际税负为5%(25%×20%)。
〖肆〗 、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申请增值税留抵退税,并享受企业所得税“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 ”政策。疫情防控相关捐赠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出口退税流程优化 。适用延长亏损结转年限政策的企业需填报专项表格。企业和个人凭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开具的捐赠接收函享受税收优惠。